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被罚50万元:未按规定开展金融统计业务,大中小微企业贷款专项统计有误
发布日期:2025-05-20 14:36
点击次数:152
|
4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开展金融统计业务,大中小微企业贷款专项统计有误;未按规定开展假币收缴业务;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,受到警告并被罚款50万元。
陈某(时任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行管理部副总经理)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,被罚款1.5万元。
|
序号
|
当事人名称(姓名、职务)
|
行政处罚
决定书文号
|
违法行为类型
|
行政处
罚内容
|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
|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
|
公示期限(自公示之日起计算)
|
备注
|
|
1
|
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|
淮南银罚决字〔2025〕1号
|
1.未按规定开展金融统计业务,大中小微企业贷款专项统计有误。
2.未按规定开展假币收缴业务。
3.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。
|
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人民币罚款
|
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
|
2025年4月 18日
|
3年
|
|
|
2
|
陈某
(时任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行管理部副总经理)
|
淮南银罚决字〔2025〕2号
|
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。
|
处以一万五千元人民币罚款
|
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
|
2025年4月 18日
|
3年
|
|
海量资讯、精准解读,尽在新浪财经APP
责任编辑:曹睿潼
|
------